校院概況
教學培訓
科研咨政
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建立政務服務“好差評”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》
來源:新華網(wǎng)
作者:
時間:2019-12-18
18
2019-12
08:38

  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 近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建立政務服務“好差評”制度提高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
  《意見》指出,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(fā)展思想,深入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、轉變政府職能,創(chuàng)新行政方式,提高行政效能,對接群眾需求實施服務供給側改革,建立政務服務績效由企業(yè)和群眾評判的“好差評”制度,推動各級政府增強服務意識,轉變工作作風,夯實服務責任,為企業(yè)和群眾提供全面規(guī)范、公開公平、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,提升企業(yè)和群眾辦事便利度和獲得感。

  《意見》要求,2020年底前,全面建成政務服務“好差評”制度體系,建成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“好差評”管理體系,各級政務服務機構、各類政務服務平臺全部開展“好差評”,實現(xiàn)政務服務事項、評價對象、服務渠道全覆蓋。《意見》就建立政務服務“好差評”制度提出四個方面政策措施。

  一是明確責任標準。進一步夯實省、市、縣三級人民政府、政務服務機構和平臺以及國務院各部門的責任。明確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。對完善現(xiàn)場服務規(guī)范、網(wǎng)上服務規(guī)范,壓減辦理時限,加強人員管理提出要求。在實踐基礎上,適時制定政務服務評價國家標準。

  二是暢通評價渠道。暢通以現(xiàn)場服務“一次一評”和網(wǎng)上服務“一事一評”為主,社會各界“綜合點評”和政府部門“監(jiān)督查評”為補充的評價渠道。設置評價器、評價功能模塊等,方便企業(yè)和群眾現(xiàn)場評價、網(wǎng)上評價。通過意見箱、熱線電話等渠道,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綜合性評價。通過政務服務調查、委托第三方評估等方式,及時了解政策落實及政務服務情況。

  三是用好評價結果。強化服務差評整改,建立差評和投訴問題調查核實、督促整改和反饋機制。加強評價數(shù)據(jù)的綜合分析和應用,及時歸納發(fā)現(xiàn)政務服務的堵點難點,推進服務供給精細化。健全政務服務獎懲機制,將政務服務“好差評”情況納入績效評價。公開政務服務評價信息,將政務服務情況、評價結果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,并建立符合本地區(qū)、本部門實際的政務服務競爭機制。

 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。建立“好差評”數(shù)據(jù)生成、歸集、傳輸、分析、反饋機制,連通線上線下各類評價渠道。保障評價人自愿自主評價的權利,建立健全評價人信息保護制度。建立申訴復核機制,排除誤評和“惡意”差評。加強組織領導,狠抓督促落實,加強相關制度整合銜接,減少基層負擔。

  《意見》還提出,有關行業(yè)主管部門要參照本意見的要求,組織本行業(yè)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企事業(yè)單位開展公共服務評價。

編輯: 胡英男